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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强国、《江苏法治报》头版报道建湖法院执行砺剑答考题
  发布时间:2022-01-17 11:35:55 打印 字号: | |

今年以来,建湖县法院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和 “两在两同”建新功行动,定期对涉民生案件执行工作研究部署、督查推进,切实贯彻涉民生案件执行“三优先”原则,确保群众胜诉权益及时实现。

强制执行保民生

2018年6月,张某在道路上晾晒小麦,导致李某驾驶摩托车行使时因避让车辆被小麦滑倒受伤,后遗十级伤残。法院判决张某赔偿李某3万余元后,张某未如期履行义务。

司法裁判能否得到有效执行,查人、找物是第一步。执行立案后,建湖法院运用“总对总”“点对点”网络查控系统,将张某银行卡内的1.5万元存款依法扣划。后经执行干警释明督促,张某对剩余的近2万元款项一直不主动履行。秋收时节,执行干警陈中秀来到张某家中,当场严厉释法,告知其如仍不履行义务,将依法对其拘传。在强大震慑面前,张某态度转变,与李某达成和解协议,一次性给付1.8万元。

占道晒粮,一年白忙。案件执结后,陈中秀还向张某及旁观群众耐心普法,告知他们占道晒粮的危害性,教育引导当地群众规范晾晒粮食、避免类似事故发生。

今年以来,建湖法院持续开展“执行风暴2021”“冬日暖阳2021”等专项执行行动42次,以解决欠薪纠纷、提供劳务者受害责任纠纷等民生案件为重点,努力实现打通司法为民的最后一公里。

便捷执行纾民困

一直以来,建湖法院以“我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抓手,坚持情与法相结合,不断加大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力度,用行动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以成效彰显司法人文关怀。

“感谢法官,年纪大了讨人嫌了,让他们给赡养费还劳烦你们!”今年9月,瘫痪在床的徐老太太接过建湖法院执行干警季金龙送来的赡养费后连声道谢。

徐老太太系建湖法院一起赡养纠纷案件的原告,因中风已瘫痪在床6年,三名子女均居住在外地且不愿承担赡养义务,遂起诉至法院。执行阶段,执行干警电话联系三名子女,刚柔并济敦促其履行赡养义务。为方便徐老太太生活,在执行款汇至该院指定账户后,执行干警随即将6000元案款取出,将现金送到老人床头。

一组组数据,让执行成果更加直观。截至11月底,建湖法院共开展集中发还40余场,累计向申请人发还执行案款4.58亿元,受到了广泛好评。

善意执行解民忧

在新冠肺炎疫情常态化防控时期,建湖法院始终将如何帮助中小微企业化“危”为机、服务保障复工复产放在重要位置。

建湖法院第一时间开通涉企执行案件“绿色通道”,坚持“快立、快执、快结”,从而提升涉执行案件的办理效率,保障企业胜诉权益及时兑现。

原告建湖某包装公司与被告江苏某金属制品厂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经该院调解后,被告仅履行部分还款义务,包装公司多次追要未果后,向法院申请执行。该院执行法官坚持依法执行与善意执行相结合,多次与被执行公司沟通,了解到其在案外公司有应收账款后,迅速采取措施提取涉案欠款38万余元,及时发给申请执行人。

“感谢你们法官,不断为我们跑腿,钱还不了我也天天愁得睡不着。”结案后,金属制品厂负责人王某说出了自己的心里话。

“善意文明执行,既要依法保障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还要最大限度减少对被执行人的不利影响,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有机统一。”在承办法官陈松看来,善意文明执行为执行法官在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合法权益和充分保障被执行人正当权益中找到了平衡,既展现了执法的温度,又能获得各方的理解和支持。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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