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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松:始于热爱 止于至善
  发布时间:2021-08-05 10:58:33 打印 字号: | |

他是陈松,高高瘦瘦,话不多,不常笑,说话做事总是散发出一丝不苟、坚毅果敢、简洁明了的军人风格。

他曾是一名白衣战士,1996年从盐城郊区卫校临床专业毕业后参军入伍,成为一名卫生员。服役期间,陈松刻苦学习,锤炼医术,多次被选派至上级医院进修,从特诊到针灸,他用细致的服务、热情的态度为患者问病看诊,受到战友们的一致好评,并在此期间两次荣立三等功。出于对法律的热爱,在十二年的军旅生涯期间,陈松利用有限的时间进行学习,并参加自学考试,获得南京大学法律大专和本科文凭,并于2008年通过了国家司法考试,成为所在步兵旅通过此项考试的第一人。退伍之后,陈松考入建湖法院,先后在民一庭、执行局、高作法庭等部门工作,现任执行局员额法官。自2012年8月被任命助理审判员至今,他共审执结各类案件2500余件,先后收获了建湖县“十佳政法干警”、建湖法院“先进个人”等荣誉。

2017年4月的一天,高作法庭接待了曹某和陶某一对聋哑人夫妻。

原来,曹某与陶某结合后,双方因琐事时常发生矛盾。后曹某离家出走,夫妻分居多年。虽经双方亲友多次做工作,但曹某明确表示不愿再和陶某一起生活,陶某无奈之下提起离婚诉讼。

鉴于夫妻俩文化水平较低,无法通过书写进行交流,经济又十分困难,受理该案后,陈松立即启动残疾人维权绿色通道,申报免除诉讼费用,并聘请特教学校手语老师现场提供翻译服务。同时,他带着团队实地走访,详细了解两人生活的方方面面,共同做工作。最终,两人深刻理解到这段婚姻属于“死亡婚姻”,在陈松及两人亲友的见证下,他们选择了和平分手。

下好绣花功夫,守护万家灯火,陈松在司法为民的道路上始终未曾懈怠。

“部队里可苦多了,怎么能怕这点苦?”在执行一起农地纠纷案件,当面对北风刺骨、冷雨滂沱,陈松一边勉励自己,一边微笑着给周围的小同志鼓劲。

  笑言虽易,艰辛不减。2020年,重回执行岗位,陈松始终使命在肩。面对千头万绪的工作,他没有畏难。从接手执行案件的第一天起,耳边就仿佛又响起了集结号,精准、快速便是他最好的写照。

一起小案诠释了陈松的速度与激情。

  这是一起在立案后24小时内妥善执结的遗产纠纷案。原告方某某系浙江省义乌市人,其于2009年3月18日与陈某某登记结婚,并育有一女陈小某。2017年8月14日,夫妻共同贷款购置了位于建湖县上冈镇一处房产,但陈某某不幸于2020年7月14日因病去世,方某某与陈小某母女二人与被告陈某、王某(系陈某某的父母)因位于上冈镇的房产分割产生了矛盾,方某某与陈小某遂向建湖法院起诉,该院经审理判决,方某某在折价补偿原告陈小某和被告陈某、王某后,上冈镇的房产归其所有。

该案判决生效后,方某某于7月7日带着女儿从浙江来到建湖法院申请执行。7月8日,在确认已将折价补偿款给付完毕后,执行法官启用联动执行快速反应机制,立刻与方某某一同赶赴不动产中心,为其完成房产变更登记手续,促成该案在立案后24小时内执结,得到了当事人的点赞。

作为一名退伍老兵,陈松脱下了军装与白大褂,拿起传递公平正义的法槌,却始终不忘军人本色:用精准的时间观念掌握着办案的效率;用军人的光明磊落抵御着各方面的诱惑;用军人的情操践行着司法为民的诺言;用军人的顶天立地筑牢着维护群众利益的最后一道防线。

他就是身边的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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