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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法院报》:毒品犯罪特点及预防
  发布时间:2020-12-29 10:32:50 打印 字号: | |

2018年以来,江苏省建湖县人民法院共审理毒品类犯罪45件79人,呈逐年上升趋势。主要呈现四大特点:

犯罪主体宽泛化。从年龄结构上看,青少年涉毒人员比例逐步增加,35岁以下占比62.21%;从性别比例上看,女性比例逐步增加,2018年以来,女性毒品罪犯同比上升7.15%;从文化程度上看,初中以下文化水平占74.4%;从职业上看,被告人虽以无业人员为主,但已有部分稳定职业人员参与,向社会各阶层、各领域蔓延。

犯罪手段隐蔽化。从案发场所上看,涉毒人员多将毒品放置公共场所,如歌舞厅、酒吧、洗浴中心、酒店等;从交付方式来看,利用即时通讯、网络售毒、转账情况突增,毒品违法犯罪活动线上线下融合特征明显,致使毒品犯罪呈现线索发现难、贩毒分子定位难、人赃并获难等特点,打击难度大。

案件呈现“三集中”。一是量刑集中于轻刑。三年来,毒品犯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41人,占总人数的45.56%。二是罪名集中于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等。其中贩卖毒品34人,占毒品案件总人数的37.8%,容留他人吸毒12人,占毒品案件总人数的13.3%。三是毒品种类集中于甲基苯丙胺(冰毒),海洛因、吗啡等传统毒品在该县已基本退出市场。

累犯、再犯情况突出。由于吸毒成本高,吸毒人员往往采取“以贩养吸”的方式,故吸食毒品引发、诱发其他犯罪的可能性加大,由此滋生容留他人吸毒、非法持有毒品、敲诈勒索、卖淫嫖娼等其他违法犯罪活动。从2018年以来判处的毒品犯罪被告人来看,曾经犯罪的占37.8%,社会危害性大。

为此,笔者建议:

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司法机关之间加强协作,定期通报涉毒犯罪工作情况,提升合力。建立吸毒人员摸排机制,从重从快打击毒品犯罪中的累犯、再犯、首要分子,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对涉毒集中场所的排查力度,建立定期报告制度。强化毒品犯罪预防工作。加强普法教育,通过以案释法、巡回审判等形式,利用微信、微博、微电影等平台开展日常禁毒宣传。加强对涉毒青少年的教育挽救,最大限度减少再犯罪可能。完善社区戒毒和强制隔离戒毒工作机制,从源头上遏制毒品犯罪蔓延。

铲除毒品犯罪经济基础。加强对涉案财产线索的排查认定,充分适用罚金刑、没收财产刑,依法追缴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积极开展涉财产刑专项执行,对毒品涉案资产采取预先查封、冻结等措施,彻底铲除毒品犯罪的经济基础,有效防范次生犯罪的发生。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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