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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头条报道:建湖暖心护航“童”成长
  发布时间:2020-12-14 16:31:23 打印 字号: | |

注重延伸审判职能、着力推进精准普法、精准帮扶困境儿童……近年来,建湖法院护航县域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成绩斐然,荣膺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称号,4名干警先后获得“全国法院家事审判工作先进个人”“全市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先进个人”。

“少年儿童代表着未来,建湖法院将不断健全法律关爱服务体系,引导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全面提升法治意识,为少年儿童学习成长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该院院长许雪峰对青少年维权工作寄予愿望。

案后回访 护航复学助成长

“豪豪这次考了全班第十名,他爸妈离婚后很少过问他学习,感谢陈法官,让豪豪又有学上了。”一位年过七旬的奶奶连声致谢。

奶奶口中的豪豪是她刚上初中的孙子,去年10月,豪豪的父母因感情破裂,向法院递交诉状申请判决离婚。调解过程中,陈松法官发现奶奶常常领着豪豪到法庭参与调解,便开始关注豪豪的生活学习状况,并得知豪豪父母因感情危机很少关心其生活与学习。

数次调解无效后,豪豪父母最终不欢而散。因放心不下孩子,陈松对本案进行了回访,回访中发现离婚后二人各自外出打工,爷爷奶奶因年迈无力教育引导12岁的孙子,导致豪豪辍学在家。

回到单位,陈松第一时间对手中案件的类似情况进行全面排查,主动联系县教育主管部门和所在学校,合力督促解决适龄少年儿童入学复学问题,很快豪豪等两名孩子再次背上书包,步入了学堂。

多年来,该院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始终坚持未成年人利益最大化原则,秉承涉未成年案件必回访理念。此外,该院还加强与县关工委、妇联、教育部门合作,定期邀请他们共同参与涉未成年案件回访、共同商讨辍学少年儿童成长新策略。合力营造社会、学校和家庭尊重和保障未成年人受教育的良好风尚,让未成年人充分享有受教育权。

双向发力 物质精神同帮扶

2019年8月,建湖法院调解室内一起离婚纠纷当事人久久僵持不下,双方因经济压力过大均不愿抚养患有疾病的女儿。承办法官对夫妻双方进行了严厉的批评教育,历时3个小时,终于做通当事人思想工作,双方同意先给女儿治病,离婚后轮流照顾孩子,孩子抚养问题得到妥善处理。

作为全国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单位,该院还探索出了一系列未成年人心理保护措施。与盐城师范学院教育科学院合作,签署了“家事案件”心理疏导的合作协议,共建家事案件心理疏导合作机制;与县妇联合作,在法院所在社区和人民法庭所在镇分别设立“未成年子女探视室”和“亲情驿站”,有效缓解了未成年子女探视难问题。

建湖法院4名干警爱心结对地方学校6名贫困中小学生,开展牵手圆梦活动。干警们给孩子们提供物质帮助的同时,还共同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将这种关爱“正能量”传递下去,切实增强他们的社会归属感和生活幸福感。

送法进校 法治思维共培塑

近年来,建湖法院不断建立健全青少年普法机制,利用“六一”儿童节、“宪法日”等特殊时间节点,开展“法院开放日”“送法进校园”等活动,让学生零距离感受司法威严。来自建湖县育红小学城中校区的50余名学生,通过听取法文化讲解,实地参观少年审判法庭、家事诉讼中心、刑事审判法庭等场所,与法官互动交流等方式,零距离感受法律的权威和庄严。

“现在开庭!”随着法槌声响起,一起涉寻衅滋事案在建湖县未成年人教育指导中心“开庭”。这是由小学生们扮演法官、公诉人、被告人、辩护人的模拟法庭,旁听席也座无虚席,“模拟法庭”像模像样。孩子们经过半个多小时的法庭调查、辩论、判决等程序,直观感受法律带来的强大震慑力与保护力。

模拟庭审后,受邀担任法治副校长的法官向师生们讲解了法徽、法袍、法槌等的寓意,法院审判法庭的组成及职能作用等知识,教育广大青少年要遵纪守法,远离违法犯罪,保护自己健康成长。

该院8名法官受邀担任县内中小学法治副校长,定期走进校园开展普法宣传和安全自护知识宣讲,以案释法引导学生加强校园欺凌防范意识和自身安全保护意识,共同打造平安和谐校园。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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