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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头条报道:建湖线下“云”上齐发力
  发布时间:2020-12-11 14:53:59 打印 字号: | |

自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建湖法院党组挺身战疫一线,党员干部率先垂范,带动全院干警多措并举筑牢疫情防控防线,创新方式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从严从快打击涉疫违法犯罪,关口前移解决纠纷助企渡关,全力做好疫情防控和司法审判两手抓、两不误。

由内而外 “格”离病毒

“外来人员禁止入院,院内工作人员需佩戴口罩并通过体温检测方可入院;物业将对电梯、走廊、审判法庭等公共区域每小时消毒一次。”针对新冠肺炎病毒传播途径多、速度快的特征,该院严明纪律,细化疫情防控工作任务,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责任,以最严厉的人员管控措施和最细致的消毒方案,将病毒隔离在院墙之外,全力保护每一位在岗干警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与此同时,该院用活“法官进网格”机制优势,加强与社区(村居)联系,主动融入社会综合治理网格,通过各网格微信群,在线向群众宣传疫情防控自我保护、提供法律咨询服务、化解矛盾纠纷。网格法官程爱民、李乃春等走进近湖街道,向辖区网格群众发放该院印制的疫情防控相关法律宣传手册。向各社区书记、网格长了解疫情期间辖区内可能导致诉讼的矛盾点,联合网格员、特邀调解员即刻下沉社区,提前介入调解矛盾。

严打防“碍”保障发展 

该院法官认真学习“两高两院”《关于依法严惩妨害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违法犯罪的意见》、“两高”《关于办理妨害预防、控制突发传染病疫情等灾害的形式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法律法规和司法解释,立足刑事审判职能,从严从快、依法惩处暴力伤医、防疫物资诈骗等扰乱疫情防控秩序和社会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切实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为提升疫情防控法治化水平、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六十七条第三款,《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十五条之规定,判决如下:……”高建副庭长宣读判决结果,整个庭审过程规范有序,一起暴力伤医寻衅滋事案件宣告审理结束。不同的是庭审现场只有法官和书记员以及一台显示器,公诉人、辩护律师、被告人出现在显示屏上。该院坚持严惩重判、快结快审,判处被告人唐某有期徒刑一年。

助企渡关 “罩”常服务

该院紧紧围绕制定出台的20项举措,依法服务保障当前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四个有序”。切实加强涉企民商事案件调解工作,积极支持企业应对疫情共渡难关,有力护航县域经济平稳发展。近日,借助商会调解化解民营经济领域纠纷的优势,首次邀请县商会特邀调解员共同参与,成功远程调结一起加工合同纠纷案件,被告当场履行支付涉案材料费及加工费26447元,主动结清案外其他欠款1万余元,纠纷圆满化解。

与此同时,基于疫情防控形势的严峻性,该院细化各项举措延伸服务,通过院微信、微博等平台发布《建湖法院关于参与诉讼活动的温馨提示》《建湖法院关于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期间诉讼活动相关事项的通告》等,在院门口张贴公告关闭诉讼服务中心和执行服务大厅等场所,在减少人员聚集的前提下,妥善安排诉讼服务。

据悉,自2月3日以来,该院将各类审执工作搬上“云端”,最大限度提供“线上”诉讼服务,合计开庭审理离婚纠纷、加工合同纠纷、承包合同纠纷等各类案件52次,接听“12368”诉讼服务热线119次,通过网上确认立案62件,利用网络查控系统查控被执行人财产214次。

 
责任编辑: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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